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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审理现场
留美博士后仿制昂贵进口抗癌药受审 律师辩称是救人
质量没问题 药效也一样 价格仅1/10
本报讯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杭州最大数额的非法生产经营假药案,查处药品价值达2781万元。
主犯丁某,47岁,美国著名医科大学博士后,美籍华人。
7年前,丁学成归国,在杭州某高校担任博导,同时,也是杭州一家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的老总。
昨天,丁出现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庭。瘦高个,颧骨很高,穿蓝色衬衫。标准普通话,声音有磁性。
检察官宣读起诉书:“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11月间,丁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指令胡×(丁公司员工)生产埃罗体等治疗肿瘤用药,而后邮寄给深圳的××进行分装对外销售。……鉴定价值2781万元,有效成分达到同类正品标准……情节特别严重,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
丁嗫嚅:“不能那样估价,实际上我卖给病人家属,只有市场价的十分之一不到……我不是要扰乱市场秩序,而是正品药的价格,病人没法承受啊。”
丁生产的药,都是相当昂贵的进口处方药,如埃罗体(治疗肺癌)、依玛体(治疗白血病)、索伦尼克(治疗肾癌)等。一瓶药,三十来片,市场价一两万。
2008年下半年,丁开始用自己的技术炮制进口抗癌药。他掌控原料和配方,然后让所在公司的一名职员在江苏宜兴的两间出租屋内生产药片。再把药片快递到深圳去,让人负责包装和销售。2009年11月25日,丁邮寄药片时被抓获。
法庭辩论环节,丁缓缓地说了很长一段话:
“我是一名科学家,回国后只想为国家为人民做点事情。做违法的事?我的人生规划里从来没有这一项。
“只是,后来我不得不这么做。我一直从事新药研究,一天一位护士长找到我,说自己妹妹得了癌症,用的药一瓶就要两万多,一个月一瓶,家里实在负担不起,让我帮帮她。那个护士长给我下跪……
“我触动很大。我有这个技术,我有能力帮他们,但是由于专利垄断,我没有办法取得这个药的生产经营权……后来我自己的姐姐也得了癌症,她的经济条件也不好,我就用自己的技术给她做药,效果很好。
“我没有主动去卖药,都是我的学生、同事或者听过我讲座的人,慕名找上来。他们希望我帮助他们,很多次我都无偿为他们提供药品,从来没有出过事故……我帮助了将近一两百个人。这个只是我的副业,我的主要精力还是科研,我没有想过牟利,只想帮他们……”
丁的律师擦了一下眼睛,有些动情地说:“他是在做善事,他是在救人,只因为原本救人的药定了个要人命的价格……虽然他的小作坊,环境上可能达不到国家要求,但是药品质量是没有问题的,药监局也证实了这点。”
丁的父亲在旁听席上不住抹眼泪。
检察官说:“不管动机如何,结果如何,都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,因为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”
法庭择日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