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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诉讼法修订案的某些重要条款的倒退,引起了大家的恐慌。
腾迅报道说“无法通知”“通知可能有碍侦查”等情形,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“口袋”理由,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,“秘密拘捕”泛滥成灾。
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将人拘留而不通知家属:一,无法通知,二,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,三,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,四,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。如果通过,意味公安机关可任意抓人而不必通知家属。尤其第四点,几乎任何案件都可以说如果通知家属“有碍侦察”!每个人都无保障。 现行每次改革和每次法案的修订,都是利益的博弃。最后都是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而告终,如奶粉的标准制定等行业标准,这次刑法的修订的意见稿更是恐怖,如果真正得于通过施行,我们等于自己把自己送进牢房,随便找个理由可以合法的让你失踪。为何每次法律的修订都是老百姓是牺牲品呢,这有深层次的原因,关键是我们被人家代表了,如果法律修订我们老百姓能自己说上话,估计不是这个结果。
今年我们镇上的人民代表选举,你们知道是怎么选的吗?就居委会4个干部拎个票箱,街上转一圈,没添写好的票就自己添写下,一个中午就搞定了。想想,一个庄严的事情就这样随便打发你们了。如果我们有自己的人大代表为老百姓争取利益,会有如此荒诞的事情发生?会去担心莫名其妙的被失踪!权利没有约束它才会怪诞,为了明天或者是后天你、我不被失踪,我们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,赞成还是反对呢?沉默就是默认赞成被失踪,大家自己选择吧!
如下链接是这次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链接,30条,36条,39条中的“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”的部分,有可能让你有一天你“秘密消失”,这是法律的退步,民主的死亡。
http://www.npc.gov.cn/COBRS_LFYJ/user/UserIndex.jsp?ID=2526729